多年来,人们担忧双酚A(BPA)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特别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FCM)时。
由于双酚A类似雌激素的特性和对大脑发育的影响,它已经被确定为对胎儿、婴儿和幼儿特别有害的物质。当与FCM相关时,这种影响可能尤其危险,研究表明BPA可以释放到食品和饮料中。特别是当婴儿奶瓶中加入沸水制成配方奶时,人们担心婴儿会接触到BPA。
2009年,纽约州的萨福克县成为美国第一个规管三岁以下儿童饮料容器中双酚A(BPA)的区域。自其颁布以来,BPA在各种消费品中的使用,在全国范围内都受到高度监管,尤其是那些给幼儿设计和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包括联邦政府、奥尔巴尼县(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芝加哥市(伊利诺伊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伊利诺伊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马尔特诺马县(俄勒冈州)、内华达州、纽约州、罗克兰县( 纽约州)、斯克内克塔迪县(纽约州)、佛蒙特州、华盛顿州、华盛顿特区和威斯康星州。
儿童产品中的BPA也受以下报告中的条款约束:
缅因州:儿童产品中的有毒化学品(标题38,第16-D章,优先化学品(PC);第882章,环境保护部)
俄勒冈州 :ORS§431A.253至§431A.280(关注儿童健康的高优先级化学品,(HPCCCH); OAR 333-016-2035图表A,卫生局)
佛蒙特州:18 V.S.A. 第38A章(儿童高度关注化学品(CHCC); CHCC清单,卫生部门)
华盛顿州:RCW第70.240章(儿童安全产品法案(CSPA),儿童高度关注化学品(CHCC); CHCC报告清单,生态部门)
自2019年初以来,一些美国司法管辖区已引入法案来规范某些消费品中的BPA或BPA类似物。其中包括儿童护理用品、幼儿食品的容器、纸张和玩具。
法案要点见表1:
管辖区法案
范围BPA要求(除非另有说明)生效日期
夏威夷
HB 139 (HD1)《无毒素 Keiki法案》
三岁以下儿童可重复使用的食物或饮料容器
禁止
2021年1月1日
伊利诺斯州
HB 2076
商业或银行记录用纸
禁止,包括使用致癌化学品
成为法律的日期
纽约州
S1076
三岁以下儿童的玩具
禁止
2019年12月1日
供三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罐头或其他盛有液体、食物或饮料的容器
禁止
2020年12月1日
S3056 (联合法案A3591) 《无双酚儿童婴儿法案》
三岁及以下儿童的保育产品
禁止(BPAF, BPAP, BPB, BPF, BPS 和 BPZ*)
2021年12月31日
* 双酚AF(BPAF)、双酚AP (BPAP)、 双酚B (BPB)、双酚 F (BPF)、 双酚 S (BPS)和双酚Z (BP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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