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环芳烃是什么?
	多环芳烃(PAHs),又称多核芳香烃,由碳和氢构成的稠合芳环组成。PAHs是一种污染环境的有机化合物。它們由于石油馏分,烟草和食物烧烤的不完全燃烧产生。由于PAHs对人体健康有害,欧盟规范PAHs在食品,水和环境空气的含量。此外,多环芳烃还存在于塑料、橡胶和涂料当中,但其并非被有意添加到材料中,是消费品中的污染物。
	德国多年来特别关注消费品中的PAHs,根据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ASPS 2014:01 PAK)出版资料测试PAHs已经成为一种行业标准,德国部分消费者杂志根据更加严格的PAH要求检验产品, 目前,德国委员会正在针对降低PAHs的限值,以及增加限用物质的数量进行讨论。
	潜在危险:
	部分PAHs被鉴定为致癌,例如苯并[a]芘(BaP)可引起皮肤肿瘤。同时,欧盟也将BaP列为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接触PAHs,例如:吸烟、食用烧烤食物和皮肤直接接触吸收。
	常见于:
	塑料和橡胶材料当中使用的矿物油(作为二次增塑剂)和/或炭黑(作为颜料)。这些添加剂可能含有PAHs为污染物。
	相关立法(部分)
	欧盟:
	REACH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物质,混合物和物品:占重量比的0.1%
	REACH附件17,第50条
	混合物——用于生产轮胎的填充油: 1毫克/千克BaP或8种多环芳烃总含量10毫克/千克
	物品——长期直接接触或短期重复与皮肤或口腔接触的橡胶或塑料部分
	玩具和婴幼儿护理用品:0.5毫克/千克(8种多环芳烃以每种计算)
	其它物品:1毫克/千克(8种多环芳烃中以每种计算)
	德国:
	GS标志(自愿)
	材料分为3类,符合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出版资料AfPS GS 2014:01 PAK的规定限值。
	第1类:旨在放入口中使用的材料,或适当与皮肤接触和长期皮肤接触(超过30秒)的玩具材料
	第2类:第1类当中不包含的材料,可预见与皮肤接触超过30秒(长期与皮肤接触)或短期重复与皮肤接触
	第3类:不属于第1类或第2类的材料,与皮肤接触最长30秒(短期皮肤接触)
	瑞士:
	化学品减低风险条例(SR 814.81)
	人体接触物品条例(SR 817.023.41)
	SR 814.81
	含有焦油的混合物:100毫克/千克(8种多环芳烃中以每种计算)
	物品——长时间直接与皮肤或口腔接触或短期反复与皮肤或口腔接触的橡胶或塑料部分(不包括婴幼儿物品):1毫克/千克(8种多环芳烃以每种计算)
	SR 817.023.41
	婴幼儿物品中使用的塑料或橡胶部分:0.5毫克/千克(8种多环芳烃以每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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