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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国标”将实施 给娃买衣看清“ABC”
2016/2/24 10:07:21


6月1日起
,国家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将实施童装安全技术分三类。

A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

B类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

C类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

童装质量安全将有新的标准保障。据国家质检总局消息,从2016年6月1日起,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童装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

童装要标明安全类别

据了解,上述标准根据年龄,将童装分为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以下)和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以下)。

从安全技术类别来看,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今后,所有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此外,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据了解,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标准给出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童装时,应尽量选择饰物少的服装。一定要查看商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产品型号、采用原料纤维含 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安全类别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信息,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同时还要检查童装是否有刺激性气味或异味,新购买的贴身衣物最 好先洗涤后再穿


检测咨询:杨小姐 15118417927/0769-8978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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