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緬因州遵循《兒童產品有毒化學品法》的相關要求,發佈了擬定義四種鄰苯二甲酸鹽(DEHP、DBP、BBP和DEP)為優先化學品的提案。
該提案要求所有生產含意圖添加的DEHP、DBP、BBP 或DEP的兒童產品的生產商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環保局彙報相關產品資訊。報告截至日期根據生產商規模的大小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生產商規模
|
年度銷售總額
|
截止日期
|
超大型
|
大於10億美元
|
12個月
|
大型
|
大於2.5億且小於或等於10億美元
|
18個月
|
中型
|
大於1億且小於或等於2.5億美元
|
24個月
|
小型
|
小於或等於1億美元
|
制定中
|
生產商可申請豁免,如果生產商已經向華盛頓州報告了大致相同的產品資訊,並且這些資訊公佈在了華盛頓的可搜索的線上資料庫中。
該提案中的兒童產品包括:衣服和鞋類,美術和工藝用品,建築用品,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家庭維修用品,家用或商用清潔用品,家用傢俱和個人飾品。
鄰苯二甲酸鹽常用來增加聚乙烯塑膠和其他塑膠的柔軟度和彈性。近年來,鄰苯二甲酸鹽在產品中的使用,尤其是在兒童玩具中的使用,備受各界關注。
備註:
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
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
DEP:鄰苯二甲酸二乙酯